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广州南沙三大板块建设各现特色******
中新网广州1月30日电 (记者 王坚)广州南沙区30日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其间透露,三个先行启动区建设将突出“最香港”“最岭南”“最未来”特色,快速打造一批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产业集群承载平台。
南沙产业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乐春表示,将集中资源全面加快庆盛、南沙湾、南沙枢纽三个先行启动区和生物谷、数字谷、健康谷“三谷”建设,突出“抓大产业、抓大平台、抓大项目、抓大企业、抓大环境”。
大会现场 王坚 摄“庆盛区块突出‘最香港’,南沙湾区块体现‘最岭南’,南沙枢纽区块规划‘最未来’。”张乐春说。据了解,庆盛区块突出“最香港”,谋划打造大湾区国际滨海门户和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南沙湾区块体现“最岭南”,谋划打造广深“双城”联动先行示范区域;南沙枢纽区块规划“最未来”,加快生物谷、数字谷、健康谷基础设施配套和珠江创新谷整体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要承载平台。
广州南沙(资料图) 南沙区政府 供图南沙产业园管理局介绍,该局将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南沙筹建通”,深化落实“交地即开工”改革等举措,全面提升企业筹建服务水平,协力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南沙的金字招牌。(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